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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2区11号楼(B座)2层东段空调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公司发布 撰稿: 审核:

南院2区11号楼(B座)2层东段空调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南院2区11号楼(B座)2层东段空调工程招标人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工程主要是室内空调工程,建筑面积364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

工期: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4 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雁塔区南二环与翠华路口西南角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2区15号楼1楼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7日14时30分,地点为雁塔区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2区11号楼(B座)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雁塔区南二环与翠华路口西南角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2区15号楼1楼。

联系人:王亚军

      联系电话:1999188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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